【公司并购】我国跨国公司并购的特点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2 10:32)    点击:348

  【公司并购】我国跨国公司并购的特点

  【公司并购】我国跨国公司并购的特点

  (1)并购活动起步晚,但发展速度较快

  20世纪初叶,全球性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已形成了较大的规模。然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真正意义上的海外投资始于1979年,中国跨国公司开始通过并购扩张实力的时间则更晚。这本来对我国跨国性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但是中国跨国公司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跨国公司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奋起直追,积极开展并购活动。近20年的时间,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我国跨国公司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其发展速度也是惊人的。以中国家电产业为例,改革初期,我国家电行业完全依赖进口。而今,我国家电产业不但能够满足本国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大量出口,部分产品甚至返销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家电行业也出现了许多著名的跨国性企业,如海尔、海信等。

  (2)并购规模较小,项目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一、二产业

  与国外跨国公司动辄上百亿美元的并购相比,我国跨国公司并购规模一般比较小。这种情况的产生与我国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尚处于起步后的初级阶段是基本相适应的。由于我国绝大多数跨国经营企业目前远没有达到世界公认的跨国公司组织水平,并购规模较小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另外,我国跨国公司并购的范围主要集中于林业、矿业、渔业等资源开发及产品制造、加工装配等第一、第二产业。虽然第三产业中的 交通 运输、进出口贸易、商业服务等也有所涉及,但是只占到很少的比例。并购的投资方式也多为利用国外贷款以现汇投入或以技术、设备和材料等作价出资。

  cn(3)并购目标主要是按国家指令性计划去经营选定的项目

  尽管我国早已提出实行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但是我国跨国公司现有的经营项目多数仍然不是 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向国内、国际市场的 自然 延伸,而是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去经营选定的项目。这种不适当的行为致使我国跨国公司在境内并购时需要特别考虑许多本来应该由政府解决的社会性 问题 ,而在境外并购企业时则经常受到东道国政府的特别“关怀”,有些项目被迫下马。再者,由于我国跨国经营的企业多数是国有企业,这使其对外投资的权利经常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限制。20多年来,我国对外经贸体制虽然进行了重大改革,但是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在从事跨国并购的问题上仍然是困难重重。例如,我国相当一部分大型企业集团至今尚无海外承包工程权,没有海外投资设点权,没有海外融资权,没有派人出国的审批权,没有外汇的支配使用权等等,而这些权利对于我国跨国公司开展并购,尤其是跨国并购是非常重要的。

  (4)我国跨国公司的跨国并购多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其目的主要在于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表明,我国跨国公司投资企业数目最多的国家分别是:美国、香港、加拿大、新加坡、泰国、日本等,其中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三国的投资额约占海外投资的75%

  中国 跨国公司在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并购活动比较活跃与它们本身有着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截然分不开的。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并购 法律 制度、较低的政策风险以及完善的投资措施有助于我国跨国性企业实施并购,因此,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一直是我国跨国公司青睐的目标。此外,我国政府一贯实施的通过对外投资、扩大我国 影响 力以便有助于我国吸引外资的政策也使得我国跨国性企业偏重于向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

  (5)并购多采用协议并购和控股合资方式

  当前,我国跨国公司并购的方式多为协议并购和控股合资。这两种并购形式的采用有助于企业与并购目标所在地的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减少并购的 政治 风险;亦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设备,尽快收回投资,增加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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