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股票手续费及佣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6-07 16:14)    点击:191

企业发行股票手续费及佣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根据通知,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通知称,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具体而言,对于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对于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通知明确,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此外,通知规定,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家和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家和律师,张家和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家和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90969093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家和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蚌埠律师 | 蚌埠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家和律师主页,您是第7364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