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有权利检查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29 16:39) 点击:273 |
房东有权利检查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吗?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7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据此,您不仅要检查承租人的证件,还必须登记承租人的姓名、性别、籍贯、职业等基本情况,并向公安局派出所备案。黄某夫妇二人属于外来人员,您还需要带他们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如果发现他们夫妻可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您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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